(网经社讯)一趟 44 公里左右的网约车行程,乘客实际支付 147.68 元,跑完全程的司机到手仅有 94.98 元,中间 52.7 元不知去向。8月31日消息,近日浙江湖州安吉县这起网约车订单事件引发行业热议。
事件发生在安吉县章村镇,当地网约车司机徐师傅接到一笔出行订单,完成全程服务后结算,和乘客核对费用时发现巨大落差。乘客端显示实付 147.68 元,但司机账户最终到账只有 94.98 元。司机端账单并未完整展示乘客全部实付金额,中间 52.7 元的差额在司机结算页面没有清晰去向说明。
经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,这并非简单单一平台抽成,而是订单经过多次跨平台流转转包。该订单由滴滴小程序发起下单,乘客勾选第三方运力选项后,订单流转至哈啰快车;哈啰未安排车辆承运,继续把订单转给 T3 出行;T3 同样未实际出车,订单最终流转到阳光出行,由阳光出行注册司机徐师傅完成全部运输服务。
据网经社移动出行台(DCX.100EC.CN)获悉,整个流转链条里,滴滴未收取费用,哈啰、T3 仅仅经手转发订单,没有提供车辆调度、实际承运等落地服务,就分别扣取 14.53 元、4.97 元;实际承担运输履约的阳光出行收取服务费及信息服务费合计 33.7 元。多方叠加之下,该订单综合抽成超过 35%,已经高出行业 27% 的自律抽成上限。
“车是我开的,路是我跑的,油费、车辆损耗全部由自己承担,部分平台只转手订单就能拿走一笔佣金。” 不少网约车司机对此颇有怨言。现实中安吉案例并不是孤例。聚合模式普及之后,订单多层转包、“订单空转就抽佣” 的情况时有发生,衍生出 “阴阳账单” 问题:乘客支付金额、司机端展示金额、司机实际到手金额三者不一致,部分中间流转平台不承担安全、服务责任,仅凭倒卖订单瓜分车费,挤压一线司机劳动所得。
按照监管相关要求,网约车平台需要在司机端完整公示乘客实付总金额、司机报酬、抽成比例,保障驾驶员知情权。行业自律倡议也明确单车综合抽成不高于 27%,但该自律标准不属于法律强制性条款,面对订单层层转卖,现有法规缺少直接处罚依据,治理存在现实难点。
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已对涉事四家平台开展约谈。湖州市也计划出台地方监管新规,针对订单转卖行为建立考核机制,平台考核不合格或将被取消当地经营资质。滴滴方面也表态,将依据协议对哈啰出行作出从重处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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